孕期起诉离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孕期起诉离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孕期起诉离婚的程序: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 。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
6、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 。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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