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管辖中如何理解经常居住地

地域管辖中“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 为经常居住地 。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 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
【地域管辖中如何理解经常居住地】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健康、疾病相关的问题,请您及时就医或请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爱刨根生活网」www.aipaogen.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